這是中國時報於今日頭版所張貼的國民黨廣告我很納悶的是他的用詞
感覺好像要說"聖誕快樂"卻又說不出口
就把聖誕改成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
如果是我會怎麼設標題呢?
我會改成"紀念中華民國行憲60週年"
畢竟幾十週年是值得大書特寫的
上面這張是在立法院前拍的我覺得文法怪怪的
因為慶祝與紀念可說是相同動詞
同時使用實在過於累贅
改成慶祝行憲紀念日,把紀念化成形容會比較好
最後,我不是很懂為何要特別紀念這個日子
我的意思是應該感謝這個憲法能成功實行這麼長時間
故用詞應該以年做單位,然後以當年發佈日當紀念做公佈
特地強調日子好像這個憲法夭折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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